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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信息来源: 市供销社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4年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103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高站位谋划部署、高标准统筹推进、高质量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现将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供销社及时、准确地将政务信息向公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25条。2024年六安市供销社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不断拓展服务阵地,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全力助推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切实抓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大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全面参与推进“两新”行动。深化与上海对口合作,发挥独特优势,做好产销对接“大文章”。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依法按时准确受理、答复,确保答复程序、内容、形式、时限符合法定要求。2024年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办结1件,答复内容符合《条例》规定,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六安市供销社严格执行“三审”制,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并,对所有信息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严格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等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2024年对网站存量信息中的错敏词和错链接进行整改,累计整改8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做好单位网站信息更新,扩大公众影响力,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截至2024年12月底,市供销社门户网站累计发布网站信息总数52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2024年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因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科室协同抓,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与本单位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今年以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4次,周例会部署政务公开工作7次,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部分重要信息,如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资金的使用明细等公开不充分,导致公众对供销社工作的了解存在片面性。二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官方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对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的利用不足,未能覆盖更广泛的受众群体。三是互动交流机制不完善。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对于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回应不够及时、准确,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2025年市供销社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息的公开。二是拓展公开渠道。除了官方网站,要充分利用社属企业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要强化互动板块,及时回复公众的咨询和投诉,定期收集公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增强公众对供销社工作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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