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供销社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社相关科室、各县(区)供销社、社属企业: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6月8日
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40号)和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六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六安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六市安办〔2022〕26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6月份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六安行”各项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突出主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事故警示案例等贴近现实的宣讲强化企业及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3.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各县区社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宣讲、竞赛、培训、事故警示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
(二)总结经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县区社要发起“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企业要在厂区、车间开设安全隐患曝光专区,对职工自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给予相应奖励。职代会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推进落实,开展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专题宣传。
广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工作举措,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要求和举措,积极宣传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的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推动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四)多管齐下,创新开展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各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并组织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主播讲安全”等线上活动。制作征集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
(五)行业联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基础,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结合部门工作内容,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居)民、学校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应急救护培训等,组织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企业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实战演练图片和小结随总结一并报送。
(六)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
“安全生产供销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典型案例报送。主动向市供销社报送典型案例线索,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
3.开展警示教育。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的开展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有效载体,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各项保障,确保顺利开展。
(二)实现宣传联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刊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内容。在广播电视台、重要交通枢纽的楼宇广告屏、重要交通工具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好的新闻稿件、宣教作品、宣讲经验、自制安全生产类产品要及时报送市供销社,并进行推广使用,做好经验交流,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高效高质完成。
(三)做好工作结合,提升效果转化。“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要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供销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县(区)供销社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6月10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市供销社,并于6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应急演练图片和小结、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活动期间,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本周典型做法、特色项目以及有关图片、视频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重要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张歆,0564-3210575;
电子邮箱:619923851@qq.com。
附件:
附件2 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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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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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 )人次。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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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六安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六安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市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