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发展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
日前,舒城县峰雨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向市供销社申请3万元合作发展基金,用于补助独山村丝瓜种植基地项目。经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领导小组审核,一致认为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实施、审核、验收等方面均符合申报要求。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人:舒城县峰雨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晓天镇独山村丝瓜种植基地项目,旨在整合独山村闲置土地资源50余亩用于种植丝瓜,带动当地农民增加收入,目前已完成基础建设,并竣工验收。
三、补助金额:3万元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供销社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卫静
联系电话:0564-3218833
邮 箱:lasgxs@126.com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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