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强化全市供销社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明晰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贡献供销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 忠
第一副组长:柴 宏
副 组 长:张家安 许德胜 方 翘
夏晓华 康玉华
成 员:李守红 李伯夏 卫功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家安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伯夏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六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生产管理、消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供销社要与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把安全工作细化分解到基层企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完善“权责分明、操作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三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县区供销社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开展系统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强化贮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要加强供销社系统内农药销售经营网点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重点整治过期农药等,确保危险物品贮存、使用、处置安全。二是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各县区供销社要加强对系统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监管,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系统内烟花爆竹仓库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强化烟花爆竹转运、销售过程监管。三是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措施。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消防演练。结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围绕重点区域、主要风险、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分领域制定演练计划,要精准研判主管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风险。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重点对系统内出租房、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燃气使用“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程,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消防安全。三是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县区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强化对集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要以“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对经营网点开展排查,要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于住宿与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违规居住人员必须立即搬离;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清理。
(四)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县区供销社要持续深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对改变或破坏原主体结构造成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加强危旧房屋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危旧房纳入改造或加固规划。三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危旧房屋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对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立即封房、清人、设警戒线,并按规定组织拆除或加固;鉴定为C级、B级的,应视情采取加固或局部改造等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五)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树牢安全生产观念。要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抓好重点人群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必须抓住重点。领导干部尤其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班前培训,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三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四、进度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市社印发《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区供销社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县区供销社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县区供销社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供销社系统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绩效工作考核。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县区供销社要强化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强化检查指导。要立足实际,细化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严查严改。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形成全员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社在严明奖优罚劣的基础上,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实行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并对该各县区供销社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实行降级评定或“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