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担当履职尽责
努力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供销社三届七次监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供销社发布时间:2024-04-1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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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监事,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省社第三届监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监事审议。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基层社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稳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全系统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全国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中继续稳居第一方阵。监事会在省社党组的领导和全国总社监事会的指导下,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定笃实,尽责尽力,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学思想、夯基础,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一年来,省社监事会围绕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地监事会把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促进发展、检视整改,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主题教育,全系统监事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有了新收获,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意识更加自觉;政治能力有了新提升,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好监事会工作、服务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意识更加牢固。

(二)抓重点、强监督,服务大局有力有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预警预防作用。一是督导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对15个市、县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详细了解综合改革、为农服务和社有资产运营监督等情况,要求各单位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体系、丰富服务业态,提高为农服务综合能力,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合肥市社监事会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专项督查,推动了重点工作落实落地;阜阳市社监事会深入社有企业,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了改革发展;六安、铜陵、安庆、马鞍山等市社监事会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了社有企业债权债务、经营管理等情况,为开展全面监督创造条件。二是监督促进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参与决策监督。及时了解社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改革举措、重大投融资等事项,多渠道收集信息,多角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会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参与、在过程中监督。紧盯问题监督。时刻保持监督履职敏感度,在专题调研、分析资料等日常工作中,针对异常情况,及时核查,立行立改,有效避免了社有资产损失。全国总社监事会对该项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宿州市社监事会拓宽监督渠道,在社有资产租赁、固定资产采购、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了全程监督。亳州市社监事会督促业务部门对“僵尸企业”进行了清理,为发展“减负”。抓好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指导审计部门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经济效益、财务收支、社有资产收益等各类审计,摸清资产状况、梳理问题风险、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跟踪落实整改要求,促进了社有资产运营提质增效。芜湖、淮北、黄山等市社监事会以审计为抓手,不断加强对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社有资产管理。三是督促强化了制度落实。督促省社相关部门,对标对表全国总社社资社企监管33项制度,结合实际,参考国资委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蚌埠市社监事会积极推动出台社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管理办法,加强了对社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检查;宣城、滁州市社监事会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走基层、广调研,建言献策有情有据。坚持沉到一线,摸社情、找依据,为科学决策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一是年度专题调研成果丰硕。根据全国总社监事会年度调研工作安排,结合主题教育有关部署,省社监事会选取有代表性的市、县,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其中《做好“土特产”文章 助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被全国总社监事会纳入2023年度专题调研成果汇编。各市级社监事会上报了17篇调研报告,取得了多角度、有特色的调研成果。二是社有企业专项调研取得实效。对省供销集团及8家控股企业分别进行了专项调研,摸清了各企业领导班子运行的详细状况、企业运营面临的困难和潜在风险,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得到了省社党组的重视和采纳。

(四)提素质、优机制,自身建设有破有立。坚持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一是完善机构建设。破解监事会长期没有独立办事机构的难题,成功争取省委编办支持,明确监事会办公室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增配工作人员,“监审合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推进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首次将县级社监事会主任纳入线下培训范围,对市、县监事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监事会工作等进行专题培训指导,有效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组织监事会监事进行审计专业知识培训,为监督履职“充电蓄能”。三是提升社情民意质量。加强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既客观反映工作中普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又注重提炼发掘全系统改革发展中的亮点、特色。全年,全系统共计向全国总社监事会上报各类社情民意信息310条。淮北市社被全国总社监事会评为年度社情民意先进联系点,合肥市社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信息员。

此外,5位兄弟厅局的外派监事,在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规范化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和指导,为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监事会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监事会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地方对监事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够;二是体制机制还需完善,履职手段比较单一,监督检查不够到位;三是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方面仍需加强,一些地方还存在既无办事机构,也无工作人员的现象,制约了监事会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重视解决。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供销社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的重要一年,做好监督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监事会要主动站位全局,发挥自身作用,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与理事会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2024年监事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总社监事会工作部署和省社中心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系统指导,切实增强履职能力,以扎实的监督成效促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监事会开展工作的坚强保障。各级监事会一要把好政治监督“方向盘”,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监督,确保各级供销社和所属企业坚持为农服务不动摇,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二要筑牢监督工作“定盘星”,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高做好监事会工作的政治站位,把准监事会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方法、找举措,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三要督促打好服务大局“主动仗”,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建设农业强国、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战略,按照确保粮食安全、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履职监督检查,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走样。

(二)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社有资产监督质效。中发11号和皖发25号文件强调,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各级监事会要勇于担当,敢于监督,不断提高社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做好日常监督。通过列席理事会会议、各类专题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是监事会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最经常、最主要的方式。用好这种监督方式,关键是要对重大问题把好会前关。要提前了解特别是涉及社有资产重大事项的有关内容,确保监事会知情权得到落实;认真研究分析相关材料,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做到会前知议题、知政策、知法规、知风险。同时,会上要敢于说话,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依法依规、是否存在造成损失等方面敢于提出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敢于斗争。二要做实专项监督。专项监督是监事会实施监督检查的有效手段。要围绕落实关于社有资产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等确定专项监督内容,切实发挥监督服务、促进发展的作用。今年,省社监事会将把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纳入监事会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实地督导,推动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资产盘活等重点工作的落实落细。组织开展审计、内部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督查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是否应改尽改、真改实改、整改到位。协同开展财政资金专项监督,确保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适时开展异常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的专项检查,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促进社有资产运营效率的提高。各级监事会要在日常监督基础上,至少开展一项以上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深入调查研究,持续提高建言献策质量。监事会要正确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必须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一要围绕中心,确定调研方向。方向选得准,对中心工作参考价值就大,系统上下开展调研的热情就高,调研的成效就会更明显。各级监事会要围绕全系统今年和以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聚焦具有全局性、代表性、关键性问题,比如,在基层社改造建设中,如何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结合精品示范村建设,与农资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再生资源服务网络建设等一体推进;在推进社有企业改革中,如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社资社企管理水平,避免“控股不控权”的现象;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如何结合实际,探索发展数字农业、打造为农服务供销品牌等。这些都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都是监事会履行职责的基础问题,需要通过扎实细致地调查研究,认真思考探索。二要扎根基层,解决问题。坚持调研与督导相结合,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好重大决策部署,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注重调研成果的运用,把调研成果能否用于科学决策作为评价调研工作的标准,不搞不解决问题的调查研究。三要拓宽渠道,倾听民意。研究出台社情民意联系点信息考核办法,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增加联系点,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切实发挥社情民意的“内参”作用。

(四)立足夯基固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机制,是当前监事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度管用不管用、组织强健不强健、机制有效不有效,对于监事会按章履职,高质量开展监督,起着根本性、基础性作用,三者缺一不可,制度是前提,组织的基础,机制是保障。一要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依据章程规定,用制度将监事会监督、检查、建议、指导等各项职责予以明确;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及时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把制度建设与组织建设、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适应形势发展、符合改革实际的规范化、常态化的制度体系。今年,省社监事会将抓好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提示函、警示函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动修订完善省社与省供销集团权责清单。各级监事会也要结合实际,探索履行好职责的路径方法。二要持续推进组织建设。各市、县监事会已全部成立,健全办事机构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要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单独设立;条件不成熟的,可合署办公;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合理配置监事会工作人员,确保依章依规,有目标、有计划的开展日常工作。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建设,做实机构发挥作用,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三要建立协同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要求,通过搭建监督工作平台,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监审与纪检、人事等部门的协同监督机制;加强对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形成贴合实际、便于实施、贯穿日常的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对系统监事会的指导机制,分类指导系统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五)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履职担当能力。做好工作,关键在人。监事会要努力锻造“四强”队伍。一要政治坚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本职岗位上。二要本领高强。我们刚才调整了监事,“新手”要尽快“上手”,“老手”要争当“高手”,要提高对供销社、农业农村改革、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了解,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三要工作争强。坚持把工作当事业干,以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怕得罪人的勇气、破解难题的智慧和推动发展的能力,主动作为,善于监督,切实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地落细。四要作风顽强。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两个责任”,“一竿子”到底、“一辈子”坚守,始终坚持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树立监事会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实干成就事业,奋斗创造业绩。供销社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关键时刻,我们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全国总社的指导下,开拓创新、实干担当、砥砺前行,努力开创监事会工作新局面,为供销社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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