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4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市供销社网站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三审”程序。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三审”责任人员对发布的信息实行“三校”后签署个人意见,把“三审三校”“先审后发”“重审重发”落实落细,严把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信息发布之前填写市供销社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单(见附件),将纸质版三审单交办公室或将扫描件上传至网站后台,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开。
一级审核(初审)。信息员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等环节进行把关,重点审查信息安全性、内容规范性、用字准确性、更新及时性等。
二级审核(复审)。各科室负责同志重点负责把好公开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领导外出调研信息,须经外出领导本人审核。
三级审核(终审)。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分管负责同志重点负责对公开内容的政治导向、社会效益、信息安全等方面作出最终判断。重要信息公开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终审通过后,由专门的信息发布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规范建立“三审”台账。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制度,将发布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编辑人员对网上已发布的信息进行重审重校,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安全。
附件:市供销社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单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