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六安市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的函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供销社 征集时间:[ 2022-10-10 00:00 ] 至 [ 2022-11-10 00:00 ] 状态:已结束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修定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48号)、《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六安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2229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新网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供业〔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供销社系统申报“新网工程”项目实际,市供销社起草《2022年六安市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http://gxs.luan.gov.cn/)点击“互动交流”栏目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 市供销社社务指导科 收,邮政编码: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asgxs@126.com

(四)联系电话:0564-3210307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2022年六安市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评审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2022年六安市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六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0月10

2022年六安市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修定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48号)、《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六安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2229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新网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供业〔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供销社系统申报“新网工程”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评审人员的组成

由市财政局、市供销社统一组织,从市供销社“新网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抽取2名县(区)业务骨干(县区项目评审时采取回避原则),聘请2名涉农专家和1名会计师组成评审小组,共5人,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领队

二、项目评审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专家独立评审原则;

3、坚持评议申报材料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原则;

4、坚持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保密的原则。

三、项目评审的内容

(一)项目条件审查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修定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48号)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六安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22298号)文件规定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另根据省社通知,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省级“新网工程”项目。项目建设期原则为1-2年,重大项目分期建成,分期申报,分期扶持。不容许多个项目打包申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市、县(区)供销社所占股权(折算后)比例大于25%、持股时间超过半年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的法人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的,不受持股时间限制),所报项目应纳入上一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库;上一年度有“新网工程”项目且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县区供销社今年不纳入申报范围。

2、申报企业必须是规范的实体经济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度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财务资料和账务真实完整;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二)项目资料审查

1、《项目申报书》,2021年和2022最近报表日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2022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省本级项目管理责任承诺书》。

3、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条件;(2)项目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及实缴资本的相关证明)。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及实资到位的相关证明。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工程建设项目需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和股份证明(工商注册查询单原件)。

6、其他材料。市财政局、供销社统一组织,第三方评审小组领队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验收情况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7、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责任承诺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三)项目现场勘验

对项目现场实地勘验,察看项目完工程度及质量状况与纸质资料反映的资产内容进行核对,并拍照留档。

四、项目其他事项调查、了解

1、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众满意度、社会效益等情况。

2、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了解项目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评审结果

由第三方评审小组专家分别对评审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并填写《六安市供销社2022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评审表》和《2022年六安市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由项目单位及县级供销社签字盖章,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统一收集评审小组评分表及验收表,会计事务所依据评审小组综合专家评审评分及意见,编写评审报告连同评审材料原件交市供销社,市社根据评审报告初步确定我市2022省级“新网工程”申报项目单位和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同市财政局会商确定后公示结束报市政府。

1、项目选定:依据评分高低(项目评分低于80分不得纳入选定项目),按照市级实施细则要求选定不超过3个项目。

2、资金分配:110××60%+×40%〕

计算公式的项目投资额及得分以第三方评审确定为准。

 



征集结果

本次征集未收到有关网友反馈信息,本部门邮箱、百姓畅言等也均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